律師解析:離婚債務處理方式雙方可以約定雙方承擔的份額,但是不能對抗債權人。雙方對於共同債務對外應當承擔連帶責任。只有共同債務才需要分割。若是對於債務的分割協商不成的,可以起訴。夫妻共同債務,是以夫妻共同財產作爲一般財產擔保,在夫妻共有財產的基礎上設定的債務。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條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