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債務女方上訴狀怎麼寫?

一、夫妻共同債務女方上訴狀怎麼寫?

夫妻共同債務女方上訴狀怎麼寫?

夫妻共同債務女方上訴狀需要按照既定的格式書寫,雙方離婚的時候,曾經所揹負的雙方共同生活的債務,應當是一起償還的。如果彼此的共同財產無法完全清償,或者曾經夫妻雙方規定好了財產各自管理,那麼就彼此協商如何清償的問題。一旦協議不成功,就要上法院去司法解決了。一般來說,夫妻共同債務離婚後承擔的方法,是連帶清償責任。

離婚後,夫妻共同債務就是指在離婚時,對之前關係還存在的時候所揹負的債務沒有及時的處理完畢,又或者因爲離婚而產生的財產處理,對孩子的撫養等一系列的債務。

具體來說,一則爲雙方在離婚時沒有對之前的共同債務做出很好的處理,債權人要起訴或主張自己的權利;二則爲離婚協議或者法律判決書等雖然已經劃分了債務,但債權人基於夫妻共同債務,找他們倆主張自己的權利;三則爲了離婚打官司而產生的費用;四則主要是爲了彼此的子女,孩子倘若侵犯了他人的權利,那麼曾爲夫妻的雙方則要爲自己的子女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這在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58條有所規定。

二.夫妻共同債務離婚後承擔多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雙方離婚的時候,曾經所揹負的雙方共同生活的債務,應當是一起償還的。如果彼此的共同財產無法完全清償,或者曾經夫妻雙方規定好了財產各自管理,那麼就彼此協商如何清償的問題。一旦協議不成功,就要上法院去司法解決了。一般來說,夫妻共同債務離婚後承擔的方法,是連帶清償責任,這和雙方是否離婚沒有必然聯繫,都要對此進行清償。那麼債權人有權找其中一人或者兩人一起償還債務,夫妻二人也不約定彼此的份額,也不按照前後順序,一方付不起時另一方補上。

最高院發佈的《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有所規定,如果夫妻雙方共同簽了字,或者一方在後期追認同意這筆債務是一起揹負的,那麼就應當認爲是共同債務,就要一起承擔這筆債務。

雙方爲了撫養彼此的孩子,贍養老人或者爲了自己家裏人的醫療債務,則就算其中一方說自己不知情,那也算作共同債務,因爲這是爲了共同生活而揹負的。但是,如果是用於其他方面,有一方不知情,那麼可以彼此協商,協商不成走司法程序。

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中就有規定,如果是一方當事人在結婚前所揹負的債務,債權人是不可以找夫妻一起償還的,除非他能夠證明這筆債務是爲了夫妻結婚後所用。

夫妻雙方若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若是有欠下債務,那麼在離婚之後,一般需要雙方共同承擔債務。若是男方要求另一方獨自承擔債務,那麼女方若是能夠相關的證據,那麼可以書寫訴狀,然後向當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