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負債配偶有義務還嗎

股東欠債配偶是需要還的,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夫妻共同債務是需要共同承擔的,但如果配偶可以證明該債務與自己無關,或者自己並不知情的,那麼就不需要承擔賠償處理的,具體情況應當基於實際來進行合法的處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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