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死亡後配偶有還債義務嗎

在惡俗電視劇中,經常會有這樣的情節:一家之主因意外過世,但卻留了一堆債務,然後一羣地皮流氓去向其妻子要債。那麼,對於這種情況,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債務人死亡後配偶有還債義務嗎?此外,在實踐中,債的消滅原因究竟是什麼呢?下文將爲您做一個較爲具體的介紹。

債務人死亡後配偶有還債義務嗎

一、債務人死亡後配偶有還債義務嗎

《婚姻法》規定的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爲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這一條可以透過目的性擴大解釋爲:婚姻關係解除時,原爲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所以借款者如果是以個人名義借夫妻共同債務的(夫妻關係另一方認可),那麼未死亡一方則須對此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是有義務償還的。

如果死亡一方以個人名義借個人之債的。那麼另一方當然沒有義務償還(《合同法》規定,雙方合同不得對抗第三方)。

二、債的消滅原因是什麼

債的消滅原因可分爲以下幾類:

1、基於債的目的達到而消滅。例如,清償、混同,都是使債的目的達到的原因。

2、基於債的目的不能達到而消滅。例如,在給付不能時債的目的就不能達到,債也應消滅。

3、基於當事人的意思而消滅。例如,債務免除。

4、基於法律的直接規定。

債的關係多種多閪,各種具體的債各有其消滅的獨特原因,又有其消滅的共同原因。債的消滅原因主要有清償、抵銷、提存、雙方協議、免除債務、解除合同、合同更新、混同等。

希望對您能有一定的幫助。當借款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首先應及時協商解決。因爲協商解決有利於維護雙方的感情,有利於以後繼續合作,而且協商解決簡便、迅速、耗費少、便於執行,因而是一種常用方法。但如果當事人實在協商不成,那麼建議您可以去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讓律師爲您提供有效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