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債務分配規定

夫妻離婚分配共同債務,一直以來都是被大衆關注的熱點。但實踐中,很多想要離婚的夫妻都不清楚該如何對共同債務進行分配。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不僅關係夫妻的利益,同時還涉及到債權人的利益。下面就跟本站小編來看看協議離婚債務分配的相關規定。

協議離婚債務分配規定

一、新婚姻法,離婚債務如何分配?

我國婚姻法規定了離婚債務如何分配的相關問題,確定離婚債務分配首先需要確定離婚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夫妻一方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需要夫妻共同償還;而夫妻一方債務的,則需要一方對自己所負債務進行償還。因此,離婚債務如何分配關鍵是要確定離婚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夫妻個人債務

二、哪些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如何認定夫妻共同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分配的前提,夫妻共同債務一般是指基於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同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包括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和夫妻共同經營所負的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產,爲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爲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爲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七)爲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八)爲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九)夫妻協議約定爲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以上即是夫妻共同債務認定的一般情況,夫妻共同財產還有一些比較難以認定的情況:如,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一方名義所欠的債務,原則上應當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除非有夫妻一方只要能夠證明該債務確爲欠債人個人債務。

協議離婚當中想要對夫妻債務進行分配,那麼首先要確定哪些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只有夫妻共同債務纔有進行分配的必要。夫妻雙方可以在離婚協議書中對債務分配問題進行約定,但這個約定不能對抗第三人。要是無法達成一致的話,就只有透過法院進行判決。必要時,可以委託本站的專業離婚律師來爲你提供法律服務,幫助您維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