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爲夫妻債務

確認爲夫妻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與處理,是離婚案件中審理的疑難問題。2001年4月28日,修改後的《婚姻法》雖然對此作出了明文規定,但是由於過於原則和概括,在實踐中難以準確地把握和適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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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確認爲事實婚姻


由於沒有辦理法定的結婚登記手續,因而它是一種違法婚姻。爲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對這類婚姻原則上不予承認和保護。如當事人不符合結婚的條件,在按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對女方或子女利益予以特殊照顧的情況下,否認其婚姻關係。對男女雙方均符合結婚的條件,或雖在起初以夫妻關係同居時不符合結婚條件,但發現時又已經符合結婚條件,而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給當事人以嚴肅的批評教育,並責令其補辦結婚登記。衆所周知,事實婚姻是指沒有配偶的男女,在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情況下,以夫妻相待同居生活在一起而形成的婚姻,而且其夫妻關係爲衆人所公認。而非法同居,是指沒有配偶的男女,不以夫妻關係而公開地暫時地同居生活在一起。至於那些當事人雙方或一方有配偶而生活在一起的,則構成姘居關係。對以上三者的含義進行分析,可以得出判斷是否事實婚姻,還是其他。首先,要看同居一起的當事人雙方或一方是否有配偶。如果雙方當事人均無配偶而同居生活在一起,是否以夫妻相待,周圍的羣衆是否視其爲夫妻。如果雙方以夫妻相待,長期穩定的互盡夫妻義務,併爲衆人所認可,則是事實婚姻。


  

綜上所述,我國如何認定事實婚姻的呢?認定爲事實婚姻,要男女雙方沒有結婚,即是沒有領過結婚證且男女雙方是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是以夫妻的關係一起共同的生活,且共同生活的時間是持續穩定的。男女雙方的夫妻關係得到了其周圍的人們的認可,認可他們是夫妻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