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雙方應該怎麼約定利息

如今,銀行存款利息太低,沒人願意把錢放到銀行。炒股收益不錯,可如今股市動盪,怕是一頭牛進去一條蟲子出來。如今信貸緊縮,民間借貸水漲船高,高收益讓不少人投入到了民間借貸的大軍中。那麼,借貸雙方應該怎麼約定利息?約定了利息之後,借款時能否先扣除利息?請看詳細內容。

借貸雙方應該怎麼約定利息

一、借貸雙方應該怎麼約定利息

1、借貸雙方對有無約定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以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2、當事人約定了利率標準發生爭議的,可以在最高不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的標準內確定其利率標準。

3、在有息借貸中,利率可適當高於銀行利率,但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貸。如果超過4倍(按現行利率,4倍是百分之29點多)也沒關係,最多有糾紛時,法院不保護超出部分,但沒有糾紛時,就可以獲得更高收益。說明這條規定不具備懲罰性。

4、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複利,否則不受法律保護。 這條規定在司法實踐中具備一定的懲罰性,如果違反了該規定,有可能被法院判定爲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那麼,你當初約定的倍數,本來可以主張要回的也可能要不回了。

5、當事人因借貸外幣、臺幣等發生糾紛的,出借人要求以同類貨幣償還的,可以准許。借款人確無同類貨幣的,可以參照償還時的外匯牌價摺合人民幣償還。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參照中國銀行的外幣儲蓄利率計息。

二、借款時能否先扣除利息

在民間借貸中,我們經常遇到事先扣除利息的現象。表面看,出借方先將利息收回好象保護了自己的利益,其實該做法直接損害的就是出借方的利益(如果出借方有投資的目的)。合同法第二百條規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在本金中扣除的,應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所以,事先扣除利息實際等於減少計算利息的本金。

希望對正在爲民間借貸利息苦惱的人有所幫助。出借人應知道:民間借貸的利率可適當高於銀行利率,但是最高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數)。同時,利息不得計入本金計算複利,否則就成了人們常說的“利滾利”,超出法律規定的部分利息和複利均不受法律保護。如果對民間借貸利息問題仍心存疑問,最好諮詢一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