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借款利息要如何約定?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私人借款的利息總體上體現爲意思自治原則,即利息由雙方當事人自願協商約定的狀態。只要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法律是允許並予以保護的。那麼具體的個人借款利息要如何約定呢,換句話說個人借款利息的約定方式有哪些呢?下面一一來爲大家介紹。

個人借款利息要如何約定?

一、個人借款利息要如何約定

個人借款屬於民間借貸的一部分。一般來說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見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但借款協議中關於利息的約定不得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相關利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括利率本數),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既然利息約定要合法,那麼該怎樣約定個人借款利息呢?個人借款利息在民間借貸糾紛中,最容易導致借貸雙方產生矛盾。對此,我國法律有明確規定:

(一)借款人和出借人可以約定無息借貸。

(二)借貸雙方對有無約定利率發生爭議,但都不能證明的,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三)借貸雙方可以在最高不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的標準內確定。

(四)借貸雙方約定的利息如果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法院不保護超出部分。借款人支付超出規定的利息後又起訴主張返還的,法院予以支援。

二、個人借款利息的約定方式有哪些

(一)《民法通則》第90條規定“合法的借貸關係受法律保護”。這一條文確定了只要出借人與借款人在實施訂立、變更和終止借貸行爲時,在形式和內容上符合法律規定,國家就對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予以法律保護。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的第6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息可適當高於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護。”首次以司法解釋的形式,允許民間借貸的有償性,借貸利率可以高於國家銀行利率,突破了以往民間有息借貸的禁區。

(三)《合同法》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爲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希望對您能有一定的幫助。在生活中,借款索要利息是無可厚非的,也是被法律所認可的,但該利息不能超過必要的限度,更不能放高利貸。假如您不小心陷入了借款糾紛或者是高利貸糾紛之中,建議您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