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不還起訴需要準備哪些證據

當民間借貸發生糾紛,我們都想着努力解決糾紛,但是並不是努力就可以完全解決,這種情況下經常發生的糾紛是借錢不還。而透過藉助法律途徑解決的,要向法院出示證據,那麼借錢不還起訴需要準備哪些證據?又應該怎麼舉證呢?本站小編爲您詳細闡述相關內容。

借錢不還起訴需要準備哪些證據

一、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爲自然人的,應提交其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

2、當事人爲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名稱在訴爭的法律關係發生後曾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二、證明借款關係存在的證據 借款合同、借款協議、借條、欠條、還款承諾書等。

三、證明已償還借款的證據 收條或各次還本付息的付款憑證。

四、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依據 提供訴訟請求中關於要求計付本金及利息數額的計算清單,包括本金餘額的計算清單、利息金額的計算清單等。

五、民間借貸的舉證責任

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對民間借貸行爲的舉證責任進行了規定:

1、出借人起訴時應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2、若僅僅根據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起訴要求歸還債款的,債務人稱已經償還了借款,則應該提供相應還錢的證據證明。

4、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原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經審查現有證據無法確認借貸行爲、借貸金額、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實。

經過上文的介紹,相信此時大家都已經清楚借錢不還糾紛需要提供哪些證據了吧。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民事案件的舉證責任遵循的是“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因此在提起訴訟時是需要先由原告進行舉證的。要是你不清楚該如何收集證據的話,可以委託本站網站的律師來幫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