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借錢不還起訴要收集哪些證據

雙方簽訂了借款合同,還錢日期屆至,借款人就要積極還錢,逾期不還或是未全部還清的,出借人可以以對方借錢不還起訴法院。不過,因爲借錢不還提起訴訟的,借款人要先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

他人借錢不還起訴要收集哪些證據

實際中,因他人借錢不還起訴要提供以下的證據材料:

1、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的借據、欠條或借貸合同等書面證據。如果沒有借條,只是口頭約定借錢的,雖然很難提供證據,但是要提供形成借款關係的時間、地點、金額。

如果有第三人在場的,並要提供無利害關係的證人證言或證據線索。

2、有擔保人的,要提供擔保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址。如果對方是法人的,比如借款給某些公司,相應地就要提供法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

並且,有擔保的,若是簽訂了擔保協議,還要提供書面擔保協議或擔保條款。

3、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借款數額、存放地點和保管人的姓名。

4、他人逾期不還、未全還的證明材料和在訴訟期間主張權利的證明材料。

另外,因爲實際中的情況不一,所以要提供的證據也不一致,比如說夫妻倆借錢不還的,那麼起訴後就是共同被告,並要提供提交婚姻關係證明。比如說是股東抽逃出資等,那麼就要提供相應的證據。

最後,他人借錢不還想要起訴的,通常提供以上的證據即可證明,但是情況較爲特殊的,比如沒有借條,對方又否認有借款的,那麼就不好證明雙方存在借款關係。若是涉及的借款數額較大,並且難以提供相應的證據的,那麼建議可以在必要時找個專業律師介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