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劃分夫妻共同債務和個人債務

如何劃分夫妻共同債務和個人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與處理,是離婚案件中審理的疑難問題。2001年4月28日,修改後的《婚姻法》雖然對此作出了明文規定,但是由於過於原則和概括,在實踐中難以準確地把握和適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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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債務與個人債務怎麼劃分

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

一、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

二、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爲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應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第二個,屬於夫妻一方個人債務的

一、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應認定爲個人債務,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男女各自婚前所負的債務,即結婚之前一方或雙方對外所欠的債務爲個人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