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債公司的存在是否合法

討債公司是一類專門幫助債權人向故意拖欠借款的債務人進行債務追討的公司,其中一些債務公司是透過合法的手段追債,但是有一些確實透過恐嚇等非法手段,那麼討債公司的存在是否合法呢?請閱讀下面的文章瞭解這個問題。

討債公司的存在是否合法

討債公司的存在是否合法?

這似乎很難斷定,在過去數千年中,只要有借貸交易,就有專職討債人員的存在,從古至今,討債人都以“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這個基本道義維持着這一行業的經久不衰。

在過去的法律中,我國一直對討債公司令行禁止,1995年,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發佈通知,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開設討債公司。通知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已登記註冊的經營討債業務的公司企業進行清理,並通知其申請辦理註銷或變更登記;不按通知辦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其營業執照。

直到2002年,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調整了商標分類註冊範圍,“偵探公司”“私人保鏢”等社會服務出現在新頒佈的“商品和服務商標註冊區分表”中。從那以後,類似文中所提的經營社會調查、經濟貿易諮詢等公司開始成爲正當行業。

再到後來,討債公司與銀行、典當行、擔保公司等金融機構合作,將這些金融機構的賬款催收業務作爲主營業務之一(業內人士稱爲討債公司轉正),使得討債公司的部分討債行爲陽光化,並更名爲商務諮詢公司或調查公司。在這層陽光的外衣下,討債公司曾大量招兵買馬,在網上掀起了一股招聘風。然而,不得不看到,雖然更名改姓,但這類公司的招聘人員仍然侷限於退伍軍人、刑偵人員以及人高馬大的社會閒雜人員,與法律專業相關的職位鮮見招聘啓事中。

“調查人員整體素質不高,討債過程中容易惡語相擊,甚至惡言威脅的情況時有發生。”一位業內人士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

北京廣霽律師事務所律師李保柱也認爲,討債公司只要不採取恐嚇及暴力的方式進行討債,其職業行爲並不違法。爲了追查債務人的行蹤和財務狀況,進行適當地跟蹤也是合理的,畢竟債務人欠債不還在先。但橫在討債人員面前的有兩個紅線是不允許逾越的:一個債務人最基本的隱私權;另一個是生命健康權。前者涉及民事責任,後者則直接涉及刑事責任。作爲一種高風險職業,討債公司很難將自己的討債行爲控制在零違法範圍之內。

在與王雲生的交流中,他認爲只要不使用暴力,一定的辱罵及恐嚇並不算違法,但若按照嚴格的法律來講,這兩種行爲則有可能觸犯《民法》及《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此外利用恐嚇逼迫債務人交納比本金更多的財產,則會觸犯《刑法》。

因此,討債公司是一個行走在法律鋼絲繩上的風險行業,完全依法則沒有存在的必要,若違法則可能暴力犯罪。

以上就是本次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帶來的有關討債公司的存在是否合法的分析內容,希望對您瞭解討債公司有所幫助。在此,小編要提醒大家,討債還是要透過法律途徑追討爲好,避免自己陷入違法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