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清欠公司的存在是合法的嗎

債務清欠公司是現在社會上新興的一種公司,主要業務是爲債權人追繳欠款。債務關係是一種法律關係,債務人和債權人之間的法律關係有法律的規定,這種清欠公司雖然是以債權人的名義進行清欠行爲,但是清欠手段卻經常突破法律的規定造成違法事件,小編針對清欠公司和追逃欠款的法律技巧做了一些整理。

債務清欠公司的存在是合法的嗎

一、債務清欠公司是否合法

“清”,清理;“欠”,欠款;“清欠”,清理欠款;“清欠公司”,顧名思義,就是以贏利爲目的,提供清理欠款服務的民間組織。該組織的合法性,官方未予承認,但也未明確否認,處於法律的邊緣。由於,監管等多方面原因,清欠行業時常跨越法律界限,造成一些負面影響。清欠公司承攬討債追賬業務,不具有法律賦予的權限和強制力,一般僱請下崗、退休及其他社會閒散人員,採取上門催討、死纏硬磨、跟蹤或損壞債務人名譽等手段獲取報酬,主要爲委託人或機構如銀行或信用卡公司進行討債活動。

二、追討欠款的法律技巧有哪些

1、訴訟時效問題

《民法典》規定的普通訴訟時效是三年,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訴訟時效是四年。如果在上述訴訟時效內債權人不主張債權,在法律上的勝訴權就將歸於消滅,也就是說,債權人超過了訴訟時效再提起訴訟,其訴訟請求將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援。對帳齡即將超過三年的應收款,適宜訴訟的,一定要及時起訴。暫不宜起訴的,也要保留訴訟時效中斷的書面證據。我們追款,應該多給債務人發出書面催收函件並儘量說服債務人簽收確認,異地的可採用電報以便有據可查,併力爭讓債務人多寫書面的欠條或還款計劃,既達到訴訟時效中斷的目的,又爲訴訟準備了充足的證據。對於已經超過了訴訟時效的應收款,力爭和債務人達成新的協議或者讓債務人出具新的還款條,以形成新的債權債務關係。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2、要求債務人提供擔保

保證即信譽擔保,要求債務人提供我們可接受的相關公司的信譽保證並出具書面保證函。如果起訴,可將保證人列爲共同被告,保證人應對債務人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有的債務人提出實物抵債,債權人往往接受不了,要麼是因爲實物派不上用場,要麼是因爲抵債價格太高。但我們可以採取抵押或質押的方式。以不動產擔保,叫抵押;以動產或權利擔保,叫質押。抵(質)押不等同於抵債。設定抵(質)押的目的,是爲了保證債權人行使優先受償權,在擔保物上一旦設定抵(質)押,擔保物的所有權人便不能隨意處分該物,限制了該物的流轉。以後一旦起訴,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查封、拍賣、變賣抵(質)押物並優先受償。即使債務人破產,接受了抵(質)押擔保的債權人仍然優於其他普通債權人就該抵(質)押物優先受償。對某些特定物設定抵(質)押,一定要履行登記手續,否則無效。以房產或土地使用權、車輛抵押,分別在國土、房產管理部門、公安車管部門登記;以股權質押,要記載於公司的股東名冊上;以商標、專利、著作權中的財產權質押,分別到商標局、專利局、版權局登記。

綜上所述,債務清欠公司的設立是沒有法律規定的業務範圍的,他們的清欠行爲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一旦他們的行爲觸犯了法律的規定對債務人造成損害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此這種公司雖然以各種方式成立,但是因爲缺乏法律依據違法事件也是頻頻發生,爲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一旦你覺得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就應當立即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