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討債前債權人有哪些要注意的

債權人在以各種和平的方式討債無果時,就要考慮進行訴訟討債,提起債權債務糾紛訴訟了。在起訴討債前債權人要做好訴前準備。具體來講,在起訴討債前債權人有哪些要注意的呢?誰都知道訴訟的勝訴與否靠的是對證據的提供,那麼債權人進行訴訟討債要準備哪些證據?對此,本文將一一爲您進行介紹。

起訴討債前債權人有哪些要注意的

一、起訴討債前債權人有哪些要注意的

1、注意證據的收集

民事訴訟實行的是“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如果債權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舉證不能,則要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在欠款糾紛中,債權人在起訴前一定要收集好能說明雙方存在債權債務關係的證據,如協議,合同,送貨單,提貨單,電話錄音等等。對於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可及時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另外,須注意對於收集的證據要及時,一般是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交,否則,可能對方已超過舉證期限而不予質證。

同時,爲了確保將來判決的執行、債權的實現,債權人可在起訴之前或起訴同時,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2、訴訟時效不應忽視

欠款糾紛,訴訟時效至關重要,如果債權人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不主張自己的權利,則將喪失勝訴權。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此類糾紛的時效一般爲2年。具體時效的起算一般以權利人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對於已經超過訴訟時效而未主張權利的,建議債權人不要盲目起訴,應當尋找專業人士採取補救措施,如與債務人重新達成還債協議等等。

借款、欠款糾紛看似簡單,但實際上涉及的法律問題諸多,如何才能迅速收回欠款,對於債權人來說,具備一點法律知識是不可少的。

二、訴訟討債要準備哪些證據

1、當事人是公民的,應查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聯繫電話;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聯繫電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2、證明民事法律關係據以發生、變更、消滅等事實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3、確定債權債務數額的證據;

4、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證明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複印件;企業單位作爲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等材料的複印件;事業單位應提交事業法人代碼證;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作爲原告的,還須提供其金融許可證。證明被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營業執照、身份證、護照等證據的複印件;被告爲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成立的企業的,應提交其近期工商登記單,被告名稱有變更的,還應提供變更登記單;

5、支援其主張的法律依據;

6、其他應當由當事人舉證的證據。

起訴討債是債權人可以採用的最後的也是最有強制性的追債方式。而債權人要想打贏追債的官司,就要收集好各方面的證據資料來支撐自己的訴訟請求。實踐中,如果您決定起訴討債,但是您不確定自己所準備的證據資料是否足夠時,建議您諮詢債權債務方面的專家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