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應該包含哪些內容?

一、借條應該包含哪些內容

借條應該包含哪些內容?

借條一般由標題、正文、落款三部分組成。

(一)標題借條的標題一般由文種名構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間以較大字型寫上“借條”兩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寫上“暫借”或“今借”字樣作爲標題,但這種標題正文則在下一行頂格寫。

(二)正文借條的正文要寫清借什麼人或什麼單位什麼東西、數量多少,並要註明償還的日期。

(三)落款落款要署上借方單位名稱和經手人的親筆簽名,是個人出具的欠條則需署上立借方個人的姓名。並同時署上借條的日期。單位的要加蓋公章,個人的要加蓋私章。借條寫作的注意事項欠條是付還借物、借款或索要欠借物、借款的憑據,所以在寫借條時不可潦草從事。同時借條要好好儲存,以防丟失。

二、書寫借條應注意什麼

“借條”是指借、貸雙方在設立權利義務關係時,由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的債權憑證。“借條”,又稱爲“借據”,“借據”是比較正式的叫法。“借條”使用最多的是在借貸現金時,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時往往會要求借款人開具“借條”,交由出借人收執,以證實借款的事實;在借用物品時,有時出借人也會要求對方打張“借條”。

在書寫”借條”時,應注意幾個問題:

(一)要弄清楚借款人和出借人的真實姓名(身份證、戶口簿登記的爲準),弄清楚借款人的工作、住址、甚至收入、財產等個人情況。在“借條”右下角由借款人親自署上真名。簽名等於確認“借條”上陳述的內容,沒有簽名,就等於沒有確認,若借款人事後不認可,沒有簽名或簽了假名很可能會得不到法院的支援;

(二)“借條”最好能約定好利息、還款期限、還款方式等事項;

(三)“借條”必須能清楚記述借貸的事實。內容表達不清,或數目不清,產生糾紛時,借款人又不認可,訴訟風險是很高的。關於借款數目,最好能先用阿拉伯數字書寫,然後再用大寫中文數字書寫一次。

借條的書寫可以說是很重要的,畢竟在民間借貸中,借條的使用是比較頻繁的,主要還是因爲借條簡單,當事人書寫起來並不會很麻煩。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寫出來的借條如果本身違反了法律的規定,那麼也是會導致借條無效。當然,爲了更好的保護自身利益,最好是還是選擇簽訂一份比較完善的借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