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時的利息應該如何約定

公民之間的借錢行爲屬於民事活動中的一種,公民之間的借錢行爲是與銀行借貸相對應的,銀行貸款需要承擔一定的利息,公民間的借款也可以約定利息。不過,公民在借錢時的利息應該如何約定呢?而在借錢行爲發生後,作爲債權人,在借錢時沒有約定利息怎麼辦?對於這些問題,本文將一一爲您展開介紹。

借錢時的利息應該如何約定

一、借錢時的利息應該如何約定

1、借貸雙方對有無約定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按照無息處理。

2、當事人約定了利率標準發生爭議的,可以在最高不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的標準內確定其利率標準。超過4倍部分不受法律不保護,但沒有糾紛時,就可以獲得更高收益。

3、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複利,否則不受法律保護。這條規定在司法實踐中具備一定的懲罰性,如果違反了該規定,有可能被法院判定爲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那麼,你當初約定的倍數,本來可以主張要回的也可能要不回了。

二、借錢時沒有約定利息怎麼辦

我國《合同法》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爲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這裏的“不支付利息”是指在約定期限內或無約定期限時,借款權利人催告並主張利息前,借款不支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9條規定:“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貸,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貸款經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

按照上述規定,定期無息貸款逾期還款出借人沒有主張利息,或不定期無息借貸雖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反之,則應支付逾期還款利息。

上文中都有詳細爲您進行了介紹,希望這些內容能夠幫助您解決您所遇到的問題。個人之間的借款如果沒有約定利息,並不代表債權方在向債務方討債時就一定不能主張借款利息。在債務人逾期還款時,債權人是可以主張逾期還款的利息的。實踐中,如果您在向債務方要求支付逾期還款利息時遭到了拒絕,那麼您可以準備好證據起訴債務人,來依法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在此過程中,如果您有任何疑問,可以向債務債務律師諮詢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