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公司債務糾紛立案應俱備什麼條件?

一、起訴公司債務糾紛立案應俱備什麼條件?

起訴公司債務糾紛立案應俱備什麼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條件當中沒有明確要求債務訴訟沒有金額大小之分,所以小額糾紛也能起訴

二、個人債務糾紛的處理方式:

1、和解。

協商和解的方式是解決問題最簡單最便捷的方式,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透過協商得出解決債務問題的方式,最好可以簽訂還款協議等協議書,根據雙方約定的方式來履行債務。也可以是在第三人的調和和見證下籤訂和解協議。

2、調解。

調解也是一種能解決問題的方法,調解與和解都是雙方協商解決問題的方式,但調解是在獨立的第三方的支援或者是見證下進行調解的方式, 法院或者是仲裁機構作爲第三方主持調解的過錯和程序,雙方達成一直意見後,法院會發出調解協議。

3、仲裁。

並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適用仲裁的方式,對於涉及到財產利益關係的案件,例如勞動爭議案件,可以採用仲裁的方式。因此,個人債務的處理也可採用仲裁,仲裁的成本相對於訴訟的成本要低得多且保密性強。

4、訴訟。

訴訟俗稱打官司,也就是說當事人雙方透過訴訟的程序來解決糾紛。交由法官來判決和裁量,採納法院作出的判決書中指定的處理方式來進行債務的處理。訴訟的時間雖然比較長,但有法院的強制力來保障實施。

5、強制執行。

在法院作出判決以後,債務人拒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根據判決書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請求支付令或者是強制扣押和劃撥被執行人的財產。

6、訴前保全或者是訴訟保全。

爲了防止債務人變賣財產來逃脫債務,債權人在訴訟之前可以進行訴前財產保全,把債務人的財產先行凍結,以確保有足夠的財產用來執行。

綜合上面所說的,公司出現了債務的糾紛如果雙方協商不了,那麼就可以利用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但對於當事人在進行起訴的時候也需要有合理的證據,還有合法的起訴書,因此,只有這樣法院纔會按照當事人的訴求來進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