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是如何規定借條的有效期的
只要是合法出具的借條都是永久有效的,所以不存在有效期的問題。
不過如果因爲借條相關的債務關係產生糾紛要提起訴訟的,會存在訴訟時效的問題,這個訴訟時效爲三年;如果超過了三年的訴訟時效再提起訴訟的,債權人將會喪失勝訴權。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借條和欠條的訴訟時效如何規定
借條和欠條的訴訟時效都是三年,如果明確約定了還款期限的,則訴訟時效都是從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則訴訟時效有所不同:
一、對於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請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借條的效力最長可達20年。
二、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欠條是對雙方以往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訴訟時效從欠條出具之日開始計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檢視了上面文章的內容,相信已經已經對法律是如何規定借條的有效期的的問題進行了解答。實踐中我們遇到法律方面的問題時,需要沉着冷靜的面對並解決,必要時可以尋求法律專業人士的幫助。閱讀完上文內容如果還沒有解答您的問題,您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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