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物權優先受償順序怎麼確定

一、擔保物權優先受償順序怎麼確定?

擔保物權優先受償順序怎麼確定

(1)抵押合同登記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記的先後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如果當事人同一天在不同的法定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的,視爲順序相同。因登記部門的原因導致抵押物進行了連續登記的,以第一次登記的時間爲準確定抵押順序。

(2)順序在先的抵押權與該財產的所有權歸屬一人時,該財產的所有權人可以以其抵押權對抗順序在後的抵押權。

(3)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的,按照下列原則清償:登記的優先於未登記的受償;都登記的,按照登記的先後順序清償;均未登記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4)順序在後的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先到期的,抵押權人只能就抵押物價值超出順序在先的抵押擔保債權的部分受償。

二、擔保物權優先受償糾紛的訴訟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三、擔保物權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1、擔保物權以擔保債權的實現爲目的;

2、擔保物權的標的是債務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特定動產、不動產或其他財產權利;

3、擔保物權限制了擔保人對擔保標的物的處分權;

4、債權人享有對擔保標的物的換價權;

5、擔保物權能夠擔保其債權享有優先受償權

在司法實踐中,同一物權是可以多次設立擔保的,若同一物權多次設立了擔保,在債務清償期到期的情況下,對擔保物權的優先受償順序主要分成以上幾種。不過,這種同一物權多次擔保的擔保方式,對出借人是有法律風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