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出軌後寫的婚姻保證書有效嗎

對方出軌後寫的婚姻保證書有效嗎

“原配鬥小三”的話題永遠不缺圍觀,愛情的世界裏容不下小三,在夫妻一方初次出軌,雙方均不願離婚的情況下,往往會選擇簽訂婚姻保證書,以確保出軌方不得再次出軌。

那麼,出軌後寫的婚姻保證書有效嗎?

根據相關《民法典》的規定,婚姻保證書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和法律依據,但這不等於其所有條款一概有效,婚姻保證書具有法律效力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

1、保證書必須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

也即保證書必須是雙方自願簽訂,不得在被欺騙或者脅迫的情形下籤訂。

例如一方在酒店與第三人出軌後被抓到當場強迫出軌方簽訂保證書,這就是在被脅迫的情形下籤訂的,這種保證書是無效的。

2、保證書內容不得違反法律相關規定。

比如雙方約定一方若再次出軌,則賠償對方5萬元,且打斷一條腿。

關於“打斷一條腿”的約定明顯是違法法律規定的,侵犯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權。

所以這種保證書也是無效的。

3、保證書的內容不得違反公序良俗的原則。

所謂公序即國家的安全、人民的根本利益,所謂良俗是指人民的一般道德準則,這兩個概念的含義非常廣泛,而且在隨着社會的發展其內涵不斷變化。

比如不正當兩性關係等產生的“分手費”、“青春損失費”、“精神損失費”等就屬於違反公序良俗原則的行爲,無法得到法院的支援。

以上就是對出軌後寫的承諾書是否有效的解答,一方出軌後,雙方是可以對雙方婚內財產的歸屬方式進行約定的,婚姻保證書具有一定的法律依據,但這不等於其一概有效。

由於公序良俗概念的籠統,法官在此類案件中享有一定自由裁量權,司法實踐中對婚內保證書是否有效的認定比較複雜。

爲增加保證書被法院支援的力度,降低自身法律風險,建議在簽訂保證書前最好提前諮詢一下專業的離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