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怎麼辦找不到人

欠錢不還怎麼辦找不到人

一、欠錢不還怎麼辦找不到人

1、訴前財產保全:

當事人可以先查對方的財產,如果有房產或車子等資財在欠債人的名下,可先向法院提起訴前財產保全,將欠債人的財產先查封,爲日後執行階段做好準備;

2、到法院起訴還款:

(1)對方欠錢不還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確的被告,居住地址,聯繫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

(2)由於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後一般採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係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後作缺席判決;

(3)缺席判決後,儘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採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爲債權人清償債務;

3、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爲失蹤人:

失蹤人的財產代管人拒絕支付失的,債權人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將代管人列爲被告;

4、儘量查詢到債務共同償還或者連帶償還責任人。

二、起訴欠錢不還需要提供什麼

起訴欠錢不還需要提供相關的證據材料,還有就是當事人的身份證件以及起訴狀。

1、欠錢不還去法院起訴需要以下材料:

(1)起訴狀,也稱起訴書,是向法院提起訴訟必務的,用以說明案件情況及當事人主張的法律文書;

(2)證據材料,包括身份證的複印件;

(3)原告身份證以及證明被告的資料,按具體案件不同而不同;

(4)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各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託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託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複印件;

(6)如法人訴訟,需另提交營業執照的複印件等材料。

2、人民法院對下列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先予執行:

(一)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撫卹金、醫療費用的;

(二)追索勞動報酬的;

(三)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

三、欠錢不還的起訴流程是怎麼規定的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四、欠錢不還起訴的訴訟費是多少

欠錢不還起訴的訴訟費是多少要根據借錢的金額來定。民事案件分爲財產案件和非財產案件,財產案件是按訴訟請求的金額或價額按比例收取訴訟費的。而借錢不還的案件往往都是屬於財產案件處理的。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閱讀本文的內容,對欠錢不還怎麼辦找不到人的問題有了大概的瞭解,債務糾紛當事人無法自行協商解決的,出借人可以攜帶起訴書和借條等證據到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作出判決後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的義務,出借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如果您還需要諮詢相關的其他問題,可透過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的律師爲您解答問題。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