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找不到欠款人怎麼辦?

債權債務當中,有一種這樣的情況,那就是找不到債務人的情況。那麼此時的債務是不是就一筆勾銷呢?究竟欠款找不到人時該怎麼辦?這一直是很多案件的焦點集中所在,下面,本站小編就來爲您做詳細介紹。

欠錢不還找不到欠款人怎麼辦?

欠錢不還找不到欠款人怎麼辦?

如果債務人拒絕還債,債權人可以透過向法院訴訟的方式實現債權。但是起訴有訴訟時效的限制,過了訴訟時效的債權將不受法律保護。因此很多債務人透過失蹤的方式躲過訴訟時效期,實現逃避債務的非法目的。因此爲了保障債權,對債務人失蹤這種情況有以下救濟方法:

(一)債務人失蹤不到兩年

延長訴訟時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由此可知,可以透過以上方式延長訴訟時效,避免過了訴訟時效的債權不受保護。

(二)債務人失蹤兩年以上

如果債務人失蹤兩年以上,那麼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可以申請宣告失蹤。申請宣告失蹤的主體應該是債務人的親屬和利害關係人,債權人屬於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宣告失蹤。宣告失蹤後根據《民法典》

第四十二條  失蹤人的財產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願意擔任財產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爭議,沒有前款規定的人,或者前款規定的人無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如果債務人是爲躲避債務而找不到人的話,那麼我們可以認定其爲惡意不還債,此時就可以透過訴訟方式來解決相關糾紛。當然,在社會生活中,我們會遇到更復雜的情況,這時候可以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我們隨時爲您提供法律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