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沒有欠條找不到人怎麼辦

一、欠錢不還沒有欠條找不到人怎麼辦?

欠錢不還沒有欠條找不到人怎麼辦

1、欠錢不還沒有欠條找不到人的話可以收集其他證據在法定訴訟時效內起訴,證據包括錄音、付款憑證等都可以,而且借據要是原始的,不能經過任何的塗改或者複印等加工。由於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後一般採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

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係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後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後,儘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採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爲債權人清償債務。

2、由債務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爲失蹤人,然後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借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二十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爲失蹤人。

第二十一條規定,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的財產中支付。

3、如果擔保人或保證人,可直接要求對方代替償還。

二、欠條的標準寫法是怎樣的?

欠條一般由標題、正文、落款三部分組成。

1、標題

欠條的標題一般由zhi文種名構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間以dao較大字型寫上“欠條”兩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寫上“暫欠”或“今欠”字樣作爲標題,但這種標題正文則在下一行頂格寫。

2、正文

欠條的正文要寫清欠什麼人或什麼單位什麼東西、數量多少,並要註明償還的日期。

3、落款

落款要署上欠方單位名稱和經手人的親筆簽名,是個人出具的欠條則需署上立欠方個人的姓名。並同時署上欠條的日期。單位的要加蓋公章,個人的要加蓋私章。

基於過去已經發生過的這些債務糾紛,其實債權人討債過程當中所遇到的這些問題,自己也是有一定責任的,就比如說借錢的時候不讓對方寫欠條,這種行爲本身就不對,所以,要提醒債務債權人,建立債權關係的時候,手續越規範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