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欠錢不還人又找不到怎麼辦?

一、有人欠錢不還人又找不到怎麼辦?

有人欠錢不還人又找不到怎麼辦?

1、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可以公告送達法律文書、缺席判決。

2、如果是連帶責任擔保人,你可以將其列爲被告,要求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果是一般責任擔保人,在債務人不履行生效判決的情況下,你可以起訴擔保人,要求其承擔擔保責任。

3、一般情況下,被執行人及家屬必須居住的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會拍賣。

二、保護民事權利訴訟時效爲幾年?

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實施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條 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一條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週歲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爲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願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第一百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綜合上面所說的,欠錢而不還錢而且還找不到人的話,那麼作爲債權人就要立即的向法院進行起訴解決,不管是否失蹤只要發出了傳票而不現身,那麼法院在判決的時候就可以結合實際情況來進行辦理,只要在判決了之後還不還錢那麼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