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沒約定借款期限

民間借貸沒約定借款期限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爲債務,即必須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爲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爲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民間借貸利息怎麼計算,民間借款合同還款期限如何約定

一、民間借貸利息怎麼計算?一般來說,朋友間的借貸關係都會不要求利息,只歸還本金。但如果借條中約定了歸還的時間,而在這個時間內沒有歸還,那麼逾期歸還,出借人在這以後的時間可以主張逾期歸還的利息,一般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果約定了利息的,借貸利率要適當。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規定,民間借貸利率可適當高於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數)。不則,超過部分的利息不受保護。顯然,高利貸超過4倍部分的利息是難以得到支援的。但是,對於貸款收取高額利息的合法化問題,現在依然在法律上沒有解決的好辦法,一般來說,只是在程序上採取一些規避法律的方式,令其在形式上符合法律規定,並且能夠最有效的收回貸款。二、民間借款合同還款期限如何約定?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用人可能隨時歸還,出借人可隨時要求歸還。約定還款期限的,應把時間寫清楚。現實中人們經常忽視這項約定,或未做出明確約定。最常見的表述爲“一定時間後”還款,如“一年後”還款。“一年後”從字面上來講是一個時間段,而非時間點。借款後兩年、三年或更長時間還款都能夠被理解爲“一年後”還款。還款時間的不明確,在實踐中也容易引發關於訴訟時效的爭議。因此,在約定還款時間時,最好將其明確到年月日。債務人書寫欠條的時間。這一時間的約定也應當具體到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