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條上名字和實際名字不照有效嗎?
借條上名字和實際名字不照,借條是無效的,因爲名字不是實際借款人。如果能證明錢確實轉入對方的帳戶上,有轉賬記錄作爲證據,這種借條可以作爲佐證。借條需要滿足以下條件纔有效:
(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四)出借人履行了借款義務。
二、借條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一)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三)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四)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五)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六)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七) 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名;
(八)必要時,應當由擔保人簽字,並寫明擔保期限、責任。
三、借條上名字和實際名字不照可以向法院起訴要債嗎?
可以,滿足以下條件法院就會立案: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四、借條上名字和實際名字不照向法院起訴要債需準備哪些材料?
1、起訴書;
2、證據材料;
3、原告身份證以及證明被告的資料;
4、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各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託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託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複印件。
像借條上的名字跟實際名字不一樣的這種情況,一般都是因爲債務債權人可能認識,日常生活當中債務人有其他的小名,借條上寫的是債務人的小名,這種做法最容易引起債務糾紛,借條上借款人的名字必須跟身份證上的名字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