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條沒身份證有效麼?

一、有借條沒身份證有效麼?

有借條沒身份證有效麼?

只要有真實的借貸事實存在,借條上沒有借款人的身份證號碼也是有法律效力的。但爲了避免不必要的爭議,借款人的名字應該與他身份證上的姓名一致。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借條沒有寫對方身份證號碼,但能證明對方就是借款人的,並且有借貸事實關係的,借條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民事法律行爲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

(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民事法律行爲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特定形式的,應當採用特定形式。

二、借條一般包括哪些內容?

借條是指借個人或公家的現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條子,就是借條。錢物歸還後,打條人收回條子,即作廢或撕毀。它是一種憑證性文書。通常用於日常生活以及商業管理方面。從法律的角度看,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

按照一般的經驗,借條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額、借款時間等主要內容即爲合法有效。規範的借條應具備如下內容:

(一)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三)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四)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五)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六)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七) 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籤;

(八)必要時,應當由擔保人簽字,並寫明擔保期限、責任。

這條本來就是一種能夠證明雙方存在着事實借貸關係的憑證,而且他是非常直接有力的證據,只要這個借條上有雙方的相關具體借款資訊,而且這個資訊都是實際存在的資訊,那這張借條就是有效的,就算借條上面沒有身份證號碼,他也能夠證明雙方存在着借貸關係,所以就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