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收條沒拿回來有影響嗎?

發生交通事故收條沒拿回來有影響嗎?
發生交通事故收條沒拿回來有影響嗎?

一、發生交通事故收條沒拿回來有影響嗎?

收條沒拿回來沒有太大的影響,收條是指收到他人或單位送到的錢物時寫給對方的一種憑據。正式的收條又稱爲收據,無論收到錢,還是收到物品都可以開具收條,收條可以用來證實履行了交錢或交物的合同義務。收條一般也附有基礎合同,基礎合同可以是買賣合同、承攬合同、運輸合同等形式的合同。單獨的收條只能證明當事人之間發生給付與收取財產的事實,不能證明當事人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係,即收條並非是債的必然憑證。

交通肇事賠償項目有醫療費,要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收款憑證進行確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護理費以及住宿費等。

二、借條和收條有什麼區別?

(一)用途不同

1、借條,用以確認借款的法律事實,用以證明雙方有借貸的法律關係;

2、收條,用以證明收到債務人的還款、貨款、賠償金、服務費等。

(二)訴訟證明責任不同

1、當借條持有人,憑藉條向法院起訴後,透過借條較易於識別和認定借款事實;

2、收條所依據的法律事實,如買賣、提供勞務、對方賠償金等。

(三)出具人與持有人雙方權利義務不同

1、借條持有人:履行給付借款義務;到期收回借款本金、利息(如果有約定)的權利。借條出具人:負有到期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如果有約定)的義務。

2、收條持有人:已經履行了向收條出具人支付金錢或物品;收條出具人:已經收到了收條持有人向其支付的金錢或物品。一般來說,收條促進雙方權利義務的終結。

(四)訴訟時效不同

1、對於借條:如果註明了還款日期,訴訟時效應從還款日期的次日起計算3年。如果沒有註明還款日期,訴訟時效應從出借人主張權利的次日起計算3年。

2、收條,因不作爲債權債務關係的憑證,如果雙方當事人之間經審查不存在債權債務關係,則不涉及訴訟時效的問題。

出現交通事故導致收條沒有拿回來,並沒有太大的影響,收條只是一種憑證,跟借條在本質上有區別,首先這兩者產生的原因不同,其次是性質不同,然後是訴訟時效不同,最後是證明力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