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銀行申請貸款必須提供擔保嗎?

在銀行進行貸款不一定需要擔保人,有擔保就可以了。一般銀行貸款的擔保有人的擔保,物的擔保,以及人和物的混合擔保。如果實在沒有物的擔保,那麼就可以用人的擔保,所以銀行貸款擔保中的人擔保不是絕對的。

向銀行申請貸款必須提供擔保嗎?

銀行的貸款需要擔保,但不一定只能是擔保人。具體有人的擔保,物的擔保,以及人和物的混合擔保。人的擔保就是提供擔保人,沒有符合條件的擔保人的話,可以採用物的擔保的方式,就是透過其他動產或者不動產的抵押等。擔保是必須的,是爲了保證借款人按期還款。

當貸款人不具備貸款條件的時候,銀行通常要求貸款人提供個一個或多個擔保人。擔保人和擔保人的愛人(財產共有人)簽訂擔保合同,並且發生法律效應。銀行對擔保人的自然情況進行了解掌握,比如身份證戶口本工作證收入等等。

如果銀行覺得借款人某些方面條件不足,就會拒貸或者要求增加擔保。比如某90後年輕人申請房貸,銀行要求提供擔保人,理由就是其月供超出收入的50%,可能出現斷供風險,需提供其他還款來源。當借款人還款能力不足時,除了要求提供擔保,銀行還可能要求增加首付或者提高貸款利率

一般申請銀行貸款的擔保人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含)--65週歲(含)之間;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

4、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在銀行進行貸款的時候,是需要有擔保的,一般這種擔保都是用物作爲抵押的擔保。當然也是可以用人作爲擔保人,只不過更多的時候,債務人會選擇用抵押物作爲擔保來進行貸款。

在我國的擔保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中,我國的公民向銀行貸款的同時提供擔保的,此時是非常常見的情形,其實從根本上說,再貸款的時候提供擔保,也是銀行對自己的權利的一種保障,此時是爲了避免貸款人喪失還貸能力,或者是不償還的情形的發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