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和久條怎麼寫有效?

一、借條和久條怎麼寫有效?

借條和久條怎麼寫有效?

標題一般是欠條或者借條。欠條或借條的正文要寫清因什麼原因欠什麼人或什麼單位什麼東西、數量多少,並要註明償還的日期。落款要署上欠方單位名稱和經手人的親筆簽名,個人出具的借條欠條則需署上借方或者欠方個人的姓名。並同時署上日期。單位的要加蓋公章。

一個完整的欠條主要包括四個要件:債權人、債務人、欠款內容以及歸還時間,當然還包括簽名及時間等內容。 要將債權、債務關係的主體表達清楚,即誰是債權人誰是債務人(注意“借”詞的歧意)要明確;自然人爲主體時,應覈對其身份證上姓名,條件許可時應在欠條上抄錄居民身份證號;法人單位爲主體時,應蓋上單位公章。

借款、還款,借物、還物,皆應寫清楚金額、數量,最好使用大寫數字,以防止塗改和僞造。是財,是物,要分清,不要模糊、混淆。

二、借條和欠條一樣嗎?

欠款時間長了同樣還是打欠條;欠款是寫欠條,借條寫借條,兩者是不一樣的:它們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貸而產生,欠款則可能是因爲買賣、租賃利息等原因產生。

欠條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期限,則訴訟時效從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約定還款期的從還款期滿時起算。

也就是說,約定了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時效是一樣的,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則是有區別的。

對於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請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借條的效力最長可達20年。

而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是對雙方以往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三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也就是說,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從出具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

借款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日期,那麼債權人可以在任何時間索要,時效從債務人拒絕還款時起算,最長時效不得超過20年,如果約定了還款期限,則時效從還款期滿時起算。

借條和欠條的格式在很多方面並無差別,但畢竟是兩種不同的憑證,需要注意書寫規範,借條和欠條並不一樣,他們兩個形成的原因不同,所產生的法律關係也不同,借條證明的是借貸關係,屬於借款合同,欠條證明的是債務關係,此外,借條和欠條的訴訟時效不同,法律概念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