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賴已經將財產轉移,做財產保全有用嗎
有用。轉移後的財產是可以進行申請財產保全的,不過人民法院會進行判斷,符合保全的就會做出查封。人民法院將根據申請,依職權對財產予以查封或者扣押。《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訴前財產保全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條保全範圍保全限於請求的範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第一百零三條保全方式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複查封、凍結。
二、起訴之前也可以申請保全嗎可以。
向法院提交起訴狀時就可以申請財產保全,這叫訴訟保全。
還可以在起訴之前就申請財產保全,這叫訴前財產保全。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條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爲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爲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爲;
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一條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
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老賴已經將財產轉移,做財產保全有用嗎”這一問題進行的解答,可見我國相關法律明確規定,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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