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貸款擔保連帶責任怎麼劃分
擔保人對貸款承擔連帶責任的,一般是連帶保證責任,債務人不還款時,債權人可以要求保證人償還貸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條【保證方式】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第六百八十八條【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爲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二、貸款擔保人的擔保方式有哪些
擔保是法律爲確保特定的債權人實現債權,以債務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財產來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制度。
擔保具有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等方式。
如果被擔保人也就是債務人不履行債務,一般由擔保人先行履行債務。
擔保分爲口頭擔保和書面擔保,要注意只有書面擔保才具有法律效力。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爲債權的擔保。
說簡單點,就是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機構要求的抵押物作擔保,但抵押的只是所有權,使用權還是歸借款人。
這種擔保方式中最常見的就是房產抵押和車輛抵押,你可以繼續住在這棟房子裏,也可以繼續開你的車,但要是無法按時還款,銀行就有權上訴法院,要求執行你的房子跟車子以賠償銀行損失。
質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或權利憑證移交給債權人佔有,以該財產作爲債權的擔保。
也就是說,質押擔保中的質押物將交給貸款機構,借款人是沒有使用權的。
保證擔保是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機構要求的擔保人作擔保。
這種擔保方式又分爲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一般保證中擔保人只承擔保證責任;
而連帶責任保證中擔保人承擔的是連帶責任,也就是說,當被擔保人不能償還債務時,擔保人需要替其償還。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民法典》的規定,擔保物權擔保以擔保物爲限承擔擔保責任,所以擔保人爲貸款承擔連帶責任的,屬於連帶保證擔保。
在債務人不還款時,出借人可能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償還債務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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