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合同的借款人是否可以變更
借款合同的借款人可以變更。借款人變更可因多種原因發生,主要有債務承擔、債務人合併分立、追加債務人、多個債務人中個別債務人退出等原因。人如果透過將債務轉讓給他人的方式變更借款人的需要經過債權人的同意。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條
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爲不同意。
二、借款合同過了訴訟時效是否可以起訴
借款合同過了訴訟時效,還可以起訴。
債權超過訴訟時效就轉化成自然之債,只是當對方提出時效抗辯時不能夠申請強制執行,但是不意味着不可以起訴。
如果有以下情形的任然可以討回自己的欠款:
1、債務人自願履行債務的。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願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2、雙方重新達成協議。對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的,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3、債務人在催收通知上籤章。對於超過訴訟時效期間,信用社向借款人發出催收到期貸款通知單,債務人在該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爲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係應受到法律保護。
4、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還款計劃書、承諾書或詢證函。債務人於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主動向債權人發出詢證函覈對債務的行爲,視爲重新確認債務,債權受法律保護。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我們在生活中遇到法律問題時,可以透過運用法律知識或者是相關專業人員的幫助來解決,以此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上述的文章內容中已經對借款合同的借款人是否可以變更的問題進行了解答,對於該問題如果還有其他疑問的話,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爲您解答。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