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還錢打了借條官司可以打贏嗎?

一、沒還錢打了借條官司可以打贏嗎?

沒還錢打了借條官司可以打贏嗎?

可以,對於小額借款,只要提供借條,基本可以勝訴;對於大額借款,出借人還需提供交付憑證,如銀行轉賬記錄等,不然不一定能勝訴。

1、借條是證據,法院是講證據的地方。

2、手頭有有效借條,這是自己的合法權益,法律是保護合法權益的。

3、即使要不到錢,打官司也有好處,可以中斷訴訟時效,借條加法院判決書,永遠不會失去法律效力

4、對方有償還能力的時候就可以獲得償還。

5、民間借貸合同屬於實踐合同,借條只能證明借貸雙方之間有借款約定,如果沒有實際支付借款,借條實際上是不產生法律效力的。所以,在民間借貸中在簽訂書面借款合同的同時,儘量採取銀行轉賬的形式交付款項,不採取直接交付現金的支付方式,保留支付憑證,以免因借款人耍賴而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二、借條沒有註明還款日期有效期是多久?

(一)如果借條沒有約定還款日期,那麼出借人(貸款人)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償還,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二)對於沒有寫還款日期的借條,如期間向借款人主張過借款,那麼一般自向借款人主張之日或者借款人明確拒絕還款之日起算訴訟時效。訴訟時效爲3年,最長爲20年。如果超過3年訴訟時效,出借人仍然可以起訴。但是如果借款人以訴訟時效已經屆滿抗辯的,且沒有任何訴訟時效中斷或者中止事由的,法院將不支援出借人的訴訟請求。

(三)如果出借人一直未向借款人主張,那麼訴訟時效也未起算,出借人仍然可以起訴。

三、超出借條的訴訟時效怎麼辦?

1、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儘量考慮透過友好協商,促進當事人雙方就原借條、欠條達成的還款協議。如果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該還款協議屬於新的債權、債務關係,該還款協議應受法律保護。

2、如果超過訴訟時效,當事人雙方無法協商的,債權人一方可以考慮向對方發出催收到期款項通知單。如果債務人在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爲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係應受法律保護。

手頭有有效借條,打官司一定能贏,這是毫無疑問的。寫借條的時候沒有註明還款時間,借條的有效期是20年,20年內借款人沒有按時歸還借款,出借人都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如果超過20年,法院將不再受理,也就是說借條失去了相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