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沒還完借條沒了怎麼辦?

一、錢沒還完借條沒了怎麼辦?

錢沒還完借條沒了怎麼辦?

借條丟了但是還能有其他證據能證明借貸關係的就能要回錢。可以要求對方簽訂還款協議,既明確了債權債務關係同時也簡化了訴訟證據,必要時還可起到延長訴訟時效的作用。還可以利用其他相關證據起訴,例如銀行轉賬記錄、對賬確認函、發票等等,可以作爲證明借貸關係存在就可以。或者是找證人證明借貸關係存在,需要注意的是證人必須與雙方當事人沒有利害關係。訂立借款合同的雙方,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沒有借條的錢也是有可能要回來的,看是否有聊天記錄,聊天記錄裏可以明確地看出來有借貸關係,然後要有轉賬記錄,這樣法院也會相信雙方之間成立借貸關係。如果沒有借條還是現金交付,關鍵還沒有聊天記錄,那錢就要不回來了。或者有電話錄音,錄音中債務人承認借款以及借款的數額,那麼也可以要回來。

如果沒有借條,先不要着急,我們可以先跟對方訂立還款計劃或簽訂還款協議。如果對方不願意配合,需要起訴到法院討債的,則要提供證明借貸關係的證據,如轉賬憑證、證人、錄音證據等。

二、有借條欠錢不還會判刑嗎?

如果只是單純的欠錢不還屬於民事違法行爲,不屬於刑事犯罪行爲,一般是不會判刑的,如果是惡意拒絕執行法院的判決,就有可能構成犯罪。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借條丟了可以先跟對方協商,重新簽訂合作協議,公民與公民之間的民事案件,因欠錢不還,被起訴到法院是不會被判刑的,但是如果在法院下達判決書之後,故意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會被追究刑事責任。若是單位長期欠錢不還,會被罰款,單位負責人承擔主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