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借錢要求寫借條錢沒還借條給了債務人怎麼辦

可以以訴訟的方式解決問題,就算沒有了借條也是沒關係的,因爲法院對於民間借貸案件的審查原則是“借貸合意” “借貸事實”。借貸合意可能表現爲借條、欠條,甚至口頭協議,但都是對於借款這個事項的雙方認可。借貸事實就是款項的實際出借,其表現形式有收條、轉賬憑證、證人證言等,法官在審查借貸事實時,還需結合借貸金額、貸款人支付能力、當事人之間的關係、交易習慣以及當事人陳述的交易細節等進行綜合判斷。其次,法院在審查原、被告主張的相關事實時掌握動態責任分配原則。具體操作如下:

同事借錢要求寫借條錢沒還借條給了債務人怎麼辦

1.訴前財產保全

訴前財產保全就是將對方的帳戶、房子、車等財產查封上,防止對方轉移財產。這一步並非必須的流程,要結合各案的情況及對方的財產情況,如果欠的錢並不多或是對方有償還能力,或是實在查不到地方財產,可以省去這一步。但如果可以保全的話,建議還是保全,從以往案例中可知,訴前財產保全往往可以達到“不戰而屈人之兵”的效果,比如說A公司欠B公司290餘萬,代理B公司查到B公司有土地,於是做了財產保全,還沒等開庭呢,對方就同意還錢,但是是分期的,在還了兩期大概220萬元後,考慮到基本上對方可以將其他錢都還上,於是解除了保全。這個案子雖然沒經過訴訟,但是結果非常理想。

2.起訴

好吧,接下來就是立案、庭審、判決了。法定的一審審限是6個月,二審是3個月,一般如果沒什麼太大意外的話,3-4個月一審就有結果。

3.調解

調解是說雙方都退一步,把問題解決,比如說欠10萬元,甲說,少還點,還9萬元,馬上就還,其他的不再索要,乙說,行!那這事就完事了,雙方就解決了,一般地,法院會主持雙方進行調解。

4.執行

如果判決下來了,那麼應在判決生效後2年內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讓法院直接查對方財不進行執行,如果對方就不執行,在一般地區,可以由法警拘留對方當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因此,在民間借貸的行爲中,最好還是要求要書寫借條,這樣能避免之後產生糾紛,其次,一定要保管好借條,但若實在是失去了借條,就算是沒有借條也可以提起訴訟,借條不是必須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