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債務如何執行已離婚的共同財產?

單方債務如何執行已離婚的共同財產?

一、單方債務如何執行已離婚的共同財產

夫妻一方個人債務,法院有權利執行夫妻共同財產中一方的份額。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起訴債務人配偶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不得判決由配偶承擔一方婚前債務的償還責任,在執行中,亦不得因一方婚前個人債務追加配偶爲被執行人。但這並妨礙法院在執行中執行夫妻共同財產以償還婚前個人債務,除非配偶一方有證據證明該財產爲其婚前個人財產。

二、夫妻個人債務主要包括哪些

1、夫妻一方的婚前債務。如夫妻一方爲購置房屋等財產負擔的債務,該房屋沒有用於婚後共同生活的,應當認定爲個人債務。

2、夫妻雙方依法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夫妻雙方將本屬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約定由一方負擔的,可以視爲夫妻個人債務。這種約定原則上不對債權人產生對抗效力,除非債權人事先知道該約定或者事後追認該約定。

3、夫妻一方因個人不合理的開支,如賭博、吸毒、酗酒所負債務。

4、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爲一方個人財產,附隨這份遺囑或贈與合同而來的債務也應由接受遺囑或贈與的一方單獨承擔,他方無清償責任。

5、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沒有扶養義務人所負擔的債務。

6、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生產或者經營活動所負債務,且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包括夫妻一方實施違法犯罪行爲、侵權行爲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債務包括哪些

1、因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

2、因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

3、夫妻一方或雙方治療疾病所負的債務;

4、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5、因贍養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6、其他應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共同財產償還,共同財產不足償還的,從夫妻個人所得財產償還。

單方債務就是屬於個人的債務,就會由個人來進行償還,如果債權人向法院起訴,那麼就只能起訴債務人而不能起訴配偶,法院也只有權利執行夫妻共同財產中其中債務人的那一部分財產,所以,在婚姻期間所欠下的債務不全部都是屬於夫妻的共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