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和還款協議分開寫可以嗎?

一、借條和還款協議分開寫可以嗎?

借條和還款協議分開寫可以嗎?

是可以的,借條本身也就是還款協議。但是寫“歸還日期”,那就必須寫借款日期了,不然到時很麻煩。借條就是一份借款合同,只要不違法律法規,就是有法律效力

借條和還款協議之間有一定的區別,

1、性質不同:借條是承認借款事實的書面憑證,而還款協議是當事人雙方就還款事項達成一致約定的合同。

2、調整的關係不同:借條調整的是出借人與借款人之間的借貸關係,還款協議調整的是出借人與借款人償還借款或者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償還欠款的法律關係。

二、借條和欠條有什麼區別?

1、含義及其相應法律關係不同:

借條一般反映爲法律上的借款合同關係,借條則是借款合同的憑證;而欠條則是往往是當事人之間的一個結算,是一種比較純粹的債權債務關係。

2、產生的原因不同:

借條一般是基於借款事實而產生;但是欠條則可能是多種法律關係產生的後果:譬如買賣、服務等。

3、區別的法律後果:

(1)未規定具體還款期限的借條及欠條的訴訟時效不同:對於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還款; 對於沒有還款期限的欠條,在債務人出具欠條時,債權人就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2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也就是說,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從出具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

(2)舉證責任不同: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的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否認,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欠條形成的事實。

鑑於,欠條和借條的區別,因此,欠條、借條的寫法應當注意。

借條和還款協議可以分開寫,借條和欠條在本質上存在差異,這兩個法律概念不同,所對應的法律關係不同,產生的法律後果不同,舉證責任不同,產生的原因也不同,借條對應的是借款合同關係,欠條則體現的是債權債務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