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無法清償全部債務怎麼界定
民法典對無法清償全部債務怎麼界定沒有規定,而《企業破產法》規定,企業有到期債務無法清償,並且明確資不抵債,債務大於資產的,可以認定無法清償全部債務。《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第七條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二、公司債務償還方式有哪些
1、貨幣償還可以說這是最常用、最典型的債務清償方式,按照債務的種類、金額以貨幣直接清償。
可以透過銀行轉賬的方式還債,也可以給付現金。
2、以應收賬款抵消債務公司賬款是指該帳戶覈算企業因銷售商品、材料、提供勞務等,應向購貨單位收取的款項,以及代墊運雜費和承兌到期而未能收到款的商業承兌匯票。
公司的錢都是流通的,留在公司的錢或許不一定足夠償還,但是在外流通尚未收回的貨款卻足夠清償。
此時在經過債務人同意的情況下,可以以應收的賬款抵消債務。
3、以股份或債權償還債務公司的股份是公司的重要財產,只要是公司的財產,都可以用來償還債務。
公司對外債權能給公司帶來一定資產利益,也是公司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
因此,公司股份和公司債權都可以用來償還債權,但是股份和債權有其特殊性,股份價值容易變化,債權有索債不得的風險,因此用股份和債權償還債務的時候,債權人要對此進行審查。
只有債權人同意了,公司才能以股份或債權償還債務。
4、以勞務償還債務所謂勞務,就是以活勞動形式爲他人提供某種特殊使用價值的勞動。
這種勞動不是以實物形式,而是以活勞動形式提供某種服務。
這種服務可以是滿足人們精神上的需要,也可以是滿足人們物質生產的需要。
透過上述分析可以知道,民法典對無法清償全部債務怎麼界定沒有規定,而《企業破產法》規定,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可認定無法清償全部債務。
網站地圖有法律問題?徐州律師爲您在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