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如何確認有沒有債務?

一、公民如何確認有沒有債務?

公民如何確認有沒有債務?

公民可以到法院執行機關來進行查詢確認有沒有債務。原告一般會提交有被告本人簽字、單位蓋章或單位工作人員簽字的借條、借據、欠條、收貨條、收貨收據、出庫單、入庫單、結算清單等證據,被告認可的,即視爲原告的主張合法有據,如果被告否認,法官會要求被告提交申請,進行字跡、公章真僞的司法鑑定,如果鑑定意見認爲是被告所籤的字,即使被告否認,法院也會依法判決被告承擔還款義務。

二、債權債務轉讓如何處理

債權轉讓又稱“債權讓與”,是指在不改變合同內容的合同轉讓,債權人透過債權轉讓第三人訂立合同將債權的全部或部分轉移於第三人。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只要對債務人履行了通知義務即可(通知的義務履行的方式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不必要徵得債務人的同意。

債務人的同意並不是這種轉讓行爲發生法律效力的前提。

如果在新的合夥人加盟前告知其具體合作事項的當前情況(比如負債等)後,合夥人仍表示願意“有難同當”,堅持入夥。

就結成法律上的合夥人,受法律的約束。我國法律規定,合夥的債務由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

合夥人對合夥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償還合夥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合夥人,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所以在瞭解內情的情況下自願入夥者,必須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三、債權轉讓需要注意什麼風險

1、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2、債權人轉讓權利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該從權利專屬於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3、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後,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

4、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並且債務人的債權先於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我想了解一下自己有沒有債務方面的一些問題的話,是可以跟配偶來進行確認的,因爲個人的債務自己肯定是非常清楚的,但是如果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話,是需要了解對方的債務情況,同時也可以到人民法院來進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