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債務糾紛判決書生效期多久
民法典對債務糾紛判決書生效期多久沒有規定,而《民事訴訟法》規定,債務糾紛訴訟後,法院作出判決的,如果是一審的,自當事人收到判決書15天后生效,如果是二審的,作出判決後生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上訴權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第一百七十五條二審裁判效力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二、個人債務糾紛要哪些證據
1、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當事人爲自然人的,應提交其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
當事人爲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當事人名稱在訴爭的法律關係發生後曾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2、證明借款關係存在的證據。
如借款合同、借款協議、借條、欠條、還款承諾書等。
3、證明已償還借款的證據。
如收條或各次還本付息的付款憑證。
4、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依據。
提供訴訟請求中關於要求計付本金及利息數額的計算清單,包括本金餘額的計算清單、利息金額的計算清單等。
透過上述分析可以知道,民法典對債務糾紛判決書生效期多久沒有規定,而《民事訴訟法》規定,債務糾紛判決書生效有兩種情況,一審是自收到判決書起15天后,二審是作出判決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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