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債公司合法嗎,有哪些規定

一、討債公司合法嗎,有哪些規定

討債公司合法嗎,有哪些規定

討債公司,雖然已合法的組織形式及合法註冊的公司存在,若存在非法拘禁、恐嚇、威脅、故意傷害債務人等討債手段或行爲的,屬於非法行爲,觸犯刑法相關規定,也是違法行爲。

國家堅決杜絕一切形式的損害公民合法權益的非法行爲,觸犯刑法的,國家最終會撕破合法外表,將非法行爲繩之以法。

另外, 1993年,國家工商總局發佈早已發佈了《關於停止辦理公、檢、法、司所屬的機關申辦的“討債公司”登記註冊問題的通知》,其中明確提出,要求停止“討債公司”及類似企業登記註冊。

1995年,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也發文禁止這類企業的註冊。

2000年,國家經貿委、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又聯合下發檔案,再次明令取締各類討債公司公司,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開辦任何形式的討債公司。

討債公司承辦委託書賬追債,沒有法律依據,缺乏法律賦予的權限和行政強制力,有些討債公司藉助威脅恐嚇、哄騙、敲詐等不正當的手段,強行向債務人收取債款,甚至綁架人質,進行暴力危害人身安全等違法犯罪活動,以收取高額報酬。

討債公司的存在,不僅擾亂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正常的生產、工作和生活秩序,危害社會治安,而且助長了地下非法討債活動,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

二、運用行政干預手段協助討債。

由於國家行政機關特別是企業或者法人的主管部門既負有爲企業服務的義務同時又享有對企業進行宏觀管理和監督的權利,可以利用債務人的主管部門所享有的權利;

去爭取獲得債務人的上級主管部門的同情與支援,透過主管部門和企業之間所擁有的特殊的關係,請求債務人的主管部門幫助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合同。

我國的相關機關和法律部門對這類討債公司的違法行爲進行明令禁止,不得對公民的人身和名譽等造成威脅。一旦觸犯我國的法律規定時,我國的司法部門和相關的部門對於這類違法案件進行相關的處罰和辦理,維護我國社會合法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