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還款視爲訴訟時效中斷?

一、主動還款視爲訴訟時效中斷嗎?

主動還款視爲訴訟時效中斷?

主動還款視爲訴訟時效中斷,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

1、起訴。起訴行爲是權利人透過人民法院向義務人行使權利的方式。故訴訟時效因此而中斷,並從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時重新起算。

2、請求。這一行爲是權利人在訴訟程序外向義務人行使請求權。改變了不行使請求權的狀態,故應中斷訴訟時效。

3、認諾。基於義務人認諾所承擔的義務,使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重新得以明確,訴訟時效自此中斷,並即時重新起算。認諾的方式有多種多樣,包括部分清償、請求延期給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擔保等。

二、民事案件的審理時限

一審審限一般6個月。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一審民事案件的審限爲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准;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審限爲3個月,不能延長,若3個月內不能審結,轉爲普通程序繼續審理。

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三、民事訴訟時效

(1)普通訴訟時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3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2)最長訴訟時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二款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債務債權糾紛當中所謂的訴訟時效無非就是要求我們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主張自己的債權,可是錢還完了的情況下,債務債權關係就已經結束了,以後也不會再因爲同一件事情再提起訴訟。也很少有人面對自己的合法債權都一直無動於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