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借條是起訴最有力的證據。但是有了借條不一定會打贏官司,這個需要根據案情來看。借條之所以是有力的證據,主要是因爲能直觀有效的證明對方確實有借錢未還這一事實,但是如果借條寫得不規範,讓對方有空可鑽,失去了證明力,就不一定能勝訴了。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爲認定事實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