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1、出借款項沒有出具借條的,借款人不還款的,債權人需要收集證明借款關係成立的證據,然後可以透過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等方式維權自己的權益。2、民事訴訟的證據類型如下:當事人的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鑑定意見、勘驗筆錄。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爲認定事實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