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起訴別人欠錢不還流程是什麼?

一、怎麼起訴別人欠錢不還流程是什麼?

怎麼起訴別人欠錢不還流程是什麼?

1、在起訴前準備好相關的證據,如借條、欠條等債權憑證,還有儲存的轉賬憑證等證據。

2、起訴:到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起訴,需要帶身份證、起訴書、證據材料等。債權債務訴訟的管轄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法院。

3、人民法院受理:

(1)在5日內送達起訴狀副本給被告,被告15日內提出答辯,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

(2)法院告知原被告的訴訟權利和合議庭的組成人員。

(3)法院審閱訴訟材料,調查收集必要的證據。

(4)符合條件的,法院追加當事人。

4、開庭審理:

開庭3日前法院用傳票通知當事人,用通知書通知其他訴訟參與人。開庭前3日發佈公告,公告當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開庭的時間、地點。

二、欠錢不還的訴訟請求包括什麼?

通常來說,起訴狀內容應包含有原被告的基本資訊,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時間、民族、身份證號碼、住址、以及電話號碼。二 有明確的訴訟請求,如請求債務人償還本金及利息。三有事實和理由;比如某年某月某日,被告因何原因向原告某某借款多少,立下欠條爲證約定某年某月某日償還,借款期滿被告一直拒絕還款,雙方多次交涉無果,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判決,支援原告訴訟請求,尾部應寫明起訴至某法院,最後原告簽字捺印或蓋章,寫明日期。起訴欠錢案件適用普通程序審理,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有需要延長的可以延長六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是三個月;對一審不服需要上訴的,二審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

對於欠錢不還的人,人民法院確定受理的先會將雙方當事人叫到一起進行調解,雙方對調解結果不滿意的,會根據規定排期開庭審理,庭審期間聽取雙方的辯論意見,判決結果下達後仍拒不執行的需要進行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