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得利代理詞怎麼寫?

一、不當得利代理詞怎麼寫

不當得利代理詞怎麼寫?

不當得利代理詞的樣本如下所示:

代理詞

審判長、審判員:

依照法律規定,受原告(或被告)的委託和ХХ律師事務所的指派,我擔任原告(或被告)ХХ的訴訟代理人,參與本案訴訟活動。

開庭前,我聽取了被代理人的陳述,查閱了本案案卷材料,進行了必要的調查。現發表如下代理意見:

······(闡明案件事實、訴訟請求的依據和理由,或闡明反駁原告起訴的事實、訴訟請求的依據和理由)。

······(提出建議)。

ХХ律師事務所律師ХХ

Х年Х月Х日

二、代理詞的書寫事項

撰寫代理詞正文,應當着重注意下列問題:

1、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抓住爭執點,鮮明地提出代理意見,並圍繞這一觀點從多角度、多側面展開論證。要從事實、證據、法理、邏輯等多方面進行分析。

2、立足於事實和法律,針對實質性委託,進行準確、詳盡而深入的剖析,支援其訴訟請求。

3、代理詞應當隨着訴訟進程不斷修改、充實和完善,注意及時吸收新出現的情況,彌補庭審過程中的漏洞。

4、代理詞的語言應當生動、簡練、論點明確,邏輯性強;客觀、全面,重點突出;通俗易懂,用詞恰當,又留有餘地。

三、《民法典》對不當得利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條 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爲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2、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3、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第九百八十六條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取得的利益已經不存在的,不承擔返還該利益的義務。

代理詞沒有很嚴格的格式要求,開場白應該書寫簡潔,介紹自己以及原被告的情況,並且說明自己已經做好了準備工作。然後就是正文部分,正文部分不宜過長,但是要做到有理有據,條理清晰,陳述事實,提出訴求。總的來說一篇代理詞必須做到以理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