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被起訴怎麼辦?

一、民間借貸被起訴怎麼辦

民間借貸被起訴怎麼辦?

如果民間借貸被起訴的,債務人最好及時委託訴訟代理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人民法院需要根據事實和法律作出判決。

作爲民間借貸債務人,如果債權人起訴,可注意以下兩點:

1、檢視債務是否過了二年的訴訟時效,如果過了,在訴訟中可以以過了時效作爲抗辯;但如果債務真實合法,作爲債務人應當誠信,即時過了訴訟時效也建議償還債務。

2、檢視債務的利息是否超過了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如果有超過,可以向法院請求認定超過部分無效。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由此可見,債務人必須償還債務是肯定的。但目前社會上債務得不到償還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無力償還,另一種是有能力而拒不償還。而《民法通則》對此也僅作了上述原則性規定。

實踐中,債務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於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了,這就要經過法院審理、作出判決,再付諸執行,也就是說債務人有多少個人財產可供執行,債權人就拿多少。

二、民間借貸不還怎麼起訴

如果借款期限已經屆滿,經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償還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出借人在起訴時要注意訴訟時效,《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兩年。如果超過兩年的訴訟時效,人民法院就會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債權就市區了法律保護。爲了防止超過訴訟時效,出借人可以在訴訟時效期滿前讓借款人寫出還款計劃,從而使訴訟時效中斷。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新的訴訟時效就可以從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這樣,出借人不僅擁有了起訴權,而且可以繼續擁有勝訴權,從而有利於保護出借人的合法權益。

在起訴時,債權房大概有以下一些證據要注意收集:有關債務方主體資格的證據、合同或協議、債務方簽收的送貨單、託運單、欠條及各種結算票據等,其他與該前款有關的電報、傳真、函件等都應妥善儲存。對於已收集到的證據要及時向人民法院提供。對於那些因特殊情況可能滅失或今後難以取得的證據,可以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證據保全;對於那些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可及時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同時,自己也要積極想辦法利用合法手段取得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