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被起訴

民間借貸被起訴,應該當積極準備應訴,準時出庭答辯、舉證,最終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答辯意見、提交的證據來作爲民事判決書,如果雙方對民事判決書的判決內容不服,都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由上一級人民法院審理後作出二審判決,二審判決爲終審判決,送達雙方即生效。

民間借貸被起訴

法律依據:《行政訴訟法》 第八十五條

 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發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