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借條遺失續借條有效嗎?

原借條遺失續借條有效嗎?

一、原借條遺失續借條有效嗎?

也是有效的。通常情況下,借貸雙方應該先訂立借款合同,然後再出借錢款。但具體生活是複雜多樣的,先拿錢後補寫借條的情況也經常發生。那麼,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補寫的借條的法律效力也是會被認可的,但是需要滿足相應的條件之後纔是有效的。在對方拒不償還到期債務時,如果當事人有借條,在追債時能夠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二、什麼情形下借條無效?

(一)明知對方借款用於非法活動的

合法的借貸關係受法律保護,但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行爲屬於無效行爲。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個人借款用於賭博、販賣假幣、販賣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動而借款給他人,其借貸合同不受法律保護,對行爲人還要處以收繳、罰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二)違背真實意願的借條

一方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合同。受損害方的變更權或撤銷權應當依法行使。

(三)感情債所產生的借條

不少情人之間出於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損失費,精神損失費,出軌劈腿等),會寫下借條,但實際中並沒有這筆借款支付的憑證。如果分手或者離婚了,一方拿着借條要求法院判決對方還錢,法院通常會要求提供一系列的證據鏈,沒有其他證據只有借條的,借條無效。

(四)有借條但沒有實際支付借款

借條只能證明借貸雙方之間有約定,如果沒有實際支付借款,借條實際上是不產生法律效力的。

一般來說,借條上蓋有公章的借條這就是屬於公司的債務,公司的債務自然有公司負責還款。可是個人借款卻冒用單位公章的這種案例也不是沒有發生過,那也只能是單位在履行了還款責任以後再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作爲債權人,只需要憑藉借條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如果構成借貸關係的雙方已經按照法律的規定簽署一份借條,但是卻有丟失情況發生的。需要雙方及時的補籤一份借條。補籤的借條內容也是需要雙方經過充分的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之後才能夠進行簽署的,補籤的借條所具備的法律效力和原有的借條具備的法律效率是一致的。